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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全国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票据电子化改造工作部署,自2023年3月16日开始,吉林省高速公路各收费站将陆续启动纸质通行费票据电子化改造(以下简称“纸改电”)工作,计划于2023年7月底前实现所有通行费票据电子化,这标志着吉林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票据将退出历史舞台,高速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走进百姓生活。
目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支付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电子不停车通行非现金支付,通行后开具电子发票。二是人工车道通行现金支付,领取纸质发票。打印纸质发票,车辆等待时间长,通行效率低,不符合节能减排、绿色交通发展理念。电子发票通行信息保存时间长,随用随取便利客户开票,在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节约社会资源、低碳环保方面优势明显,现已有十余省份开展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纸改电工作。当前,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通行票据电子化试点的相关设备已部署完毕,高速公路客服人员已开展专项培训,电子发票平台进行了多轮全流程联测,将首批选取伊通分公司乐山、伊通、营城子、朝阳山等12个收费站进行通行费票据电子化试点。预计试行4个月后,将在省内高速公路收费站全面推广使用。